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誠徵專任教師2名

  • 2019-07-01
  • 鄭至芯
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誠徵專任教師2名


一、資格:具國內外大學人文相關學門博士學位,或曾任助理教授(含)以上職級者。
 
二、徵聘專長及名額:
1、現代文學領域專任教師1名,以能教授文學概論課程者優先。
2、實務文學領域專任教師1名,具備文學專長,可開授寫作指導、影視編劇、新聞編採、文化創意、企劃文案寫作、數位多媒體應用等課程,有實務經驗可開設相關課程之師資為優先考量。
 
三、檢附資料:個人履歷、與應徵專長相關之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
       應備文件份數如下:助理教授職級請備一式四份。副教授、教授職級請備一式七份。
1、個人履歷:內含學經歷、研究領域、學術著作目錄、曾任教課程、教學及研究計畫、最高學歷證明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附已驗證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本校新聘教師送 審專門著作一覽表(如附件,並請依照該表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已具大學校院教師資格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
2、與應徵專長相關之代表著作、參考著作。
(1)檢附資料需與本校新聘教師送審專門著作一覽表填寫內容一致。外文著作附五千字左右之中文摘要。
(2)代表著作應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五年內之著作;
         參考著作應為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送審前七年內之著作。但送審人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延長前述年限二年。
(3)可用抽印本或刊物影印本,請盡量使用A4規格,並標示清楚,以利本系審閱。
3、個人履歷、本校新聘教師送審專門著作一覽表電子檔,請於收件截止日期前,E-mail至本系公務信箱。主旨請註明「應徵教師-應徵專長領域-職級-姓名」。
 
四、起聘日期:預計109年2月1日起聘(依聘任流程而定)
 
五、收件截止日期:民國108(2019)年9月2日(星期一)前送達。
 
六、退件方式:本系將於徵聘程序完成後,通知退件,並以【對方付費之宅急便方式】寄送。
 
七、備註:
1、若通過新聘作業,本次提交之代表著作、參考著作不得作為下次升等送審著作。
2、如欲同時應聘「現代文學」及「實務文學」二領域,請各備一份應聘資料予本系,以利審查。


收件地址: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中央大學中文系辦公室(請註明:應徵教師-應徵專長領域)
電話:03-4267163、4267164
傳真:03-4229294
E-mail:ncu3100@ncu.edu.tw
聯絡人:鄭至芯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