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日期:111年3月17日~111年4月7日(与本校博士班考试入学报名时间相同)
二、硕士班学生符合下列规定者,得于规定日期内向系办提出迳修读博士位申请:
(一)修业二学期以上 (含申请当学期 )本校硕士班研究生。
(二)修毕硕士班应科目至少十六学分 (得包含申请当学期已 修习之课程)之课程。
(三)符合下列所规定之成绩优异认定基准
1.修习硕士班应科目至少十六学分(不含补修大学基础科目 )。
2.操行成绩均在八十分以上。
3.(1)学业总成绩名次在该班生前三分之 一以内,具有研究潜力者。
(2)其他特殊情形 ,经本系评 定为成绩优异,具有研究潜力者 。
4.已发表之学术论文 (含具审查机制之研讨会论文或期刊)。
三、应附资料:
(一)迳修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二)最近一个月内申请之历年成绩单正本一份,影本四份(含累计成绩排名及总平均成绩)。
(三)副教授以上推荐书三份。
(四)已发表之学术着作与一万字左右研究计画书各五份。
四、考试方式:口试订于111年5月3日,地点:文二馆四楼,详细资讯会另行通知考生。
(一)书面审查:40%
甲:已发表之学术论文(含具审查机制之研讨会论文或期刊论文)
乙:一万字左右研究计画书
(二)口试:60%
书面审查及口试成绩交由审查委员会作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