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央大学中国文学系诚征专任教师1名

  • 2022-06-01
  • 黄卉雯
一、资格:具国内外大学人文相关学门博士学位,或曾任助理教授(含)以上职级者。

二、征聘专长及名额:古文字学(甲骨金文、战国文字等出土文献研究)领域专任教师1名,并以能跨领域教授相关课程者优先。

三、检附资料:个人履历、与应征专长相关之代表着作及参考着作。应备文件份数如下:助理教授职级请备一式四份。副教授、教授职级请备一式七份。
1、个人履历:内含学经历、研究领域、学术着作目录、曾任教课程、教学及研究计画、最高学历证明影本(持国外学历者,请附已验证之毕业证书及成绩单)、本校新聘教师送审专门着作一览表(如附件)。如已具大学校院教师资格者,请附教师证书影本。
2、与应征专长相关之代表着作、参考着作。
(1)检附资料需与本校新聘教师送审专门着作一览表填写内容一致。外文着作附五千字左右之中文摘要。
(2)代表着作应为送审人取得前一等级教师资格后及送审前五年内之着作;参考着作应为送审人取得前一等级教师资格后及送审前七年内之着作。但送审人曾于前述期限内怀孕或生产者,得延长前述年限二年。
(3)可用抽印本或刊物影印本,请尽量使用A4规格,并标示清楚,以利本系审阅。
3、个人履历、本校新聘教师送审专门着作一览表电子档,请于收件截止日期前,E-mail至本系公务信箱:ncu3100@ncu.edu.tw,主旨请注明「应征教师-职级-姓名」。

四、起聘日期:112年2月1日。

五、收件截止日期:民国111年8月29日(星期一)前送达。(邮戳为凭)

六、退件方式:本系将于征聘程序完成后,通知退件,并以【对方付费之宅急便方式】寄送。

七、备注:若通过新聘作业,本次提交之代表着作、参考着作不得作为下次升等送审着作。

本案联络人:郑至芯小姐
收件地址:32001桃园市中坜区中大路300号中央大学中文系办公室(请注明:应征教师)
电话:03-4267163、4267164
传真:03-4229294
E-mail:ncu3100@ncu.edu.tw